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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沐川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王勇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四川 发布时间:2024-11-11 18:14

日前,经乐山市委批准,乐山纪委监委对沐川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吃喝享乐,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侵害群众利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王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乐山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乐山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沐川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