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批准,峨边彝族自治县监委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惠康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武东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罗武东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罗武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