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乐山市金口河区委批准,金口河区监委对金口河区水务局原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韩建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韩建军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贻误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施工协调、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韩建军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金口河区委批准,由金口河区监委给予韩建军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