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峨眉山市委批准,峨眉山市纪委监委对峨眉山市委候补委员,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一级主任科员张永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永贵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张永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峨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峨眉山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乐山市纪委审议、乐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永贵开除党籍处分;由峨眉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峨眉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张永贵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峨眉山市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