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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三级调研员柯昌立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五通桥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9-20 17:10

日前,经乐山市五通桥区委批准,五通桥区纪委监委对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三级调研员柯昌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柯昌立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宴请;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干预插手行政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柯昌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五通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柯昌立开除党籍处分;由五通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