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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乐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28

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乐山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原乐山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赵岭在任乐山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先后六次主动安排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外出考察,并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相关费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礼品礼金,且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中,未如实报告情况。2019年2月,赵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乐山市医保局原局长周晓红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1月,时任市医保局局长周晓红违规决定将保险公司提供的用于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联合办公的两辆车作为市医保局领导及分管科室的业务用车,车辆运行、维修等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支付,直至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才将车辆交还保险公司保管。周晓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周晓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乐山市嘉州社会福利院院长马力勤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1月22日下班后,马力勤安排本单位人员搭乘单位公车一起参加他人婚礼,并将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剐蹭产生的维修费100元在单位经费中报销。2019年3月,马力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款退赔单位。

4.乐山市中区棉竹镇张铺儿村1组组长高瑞清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0年至 2015年,高瑞清在担任棉竹镇张铺儿村1组组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辖区内企业红包共计0.5万元。2019年3月,高瑞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兵接受管理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10日、11月3日,王兵分别接受峨眉山某物流公司总经理罗某、某老年护理院有限公司负责人苟某宴请。王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王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原犍为县川剧团团长陈一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11月,原犍为县川剧团团长陈一兵提议并经班子成员商量决定,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岗位津贴、节假日慰问费、2016年度文化“三下乡”补助共计4.06万元。2019年3月,陈一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款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地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用力正风肃纪,着力源头治理,化风成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对普遍性问题,要进行集中整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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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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