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及时准确获取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透明度,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关于党务公开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分为以下五类: (一)领导机构 (二)组织机构 (三)工作程序 (四)工作报告 (五)其他 二、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市纪委监委网站、乐山新闻网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内容。由于市纪委监委工作涉密性较强,因此暂不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工作机构 以上五类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承担。 通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 电话:0833-2443129 传真:0833-2443155 电子邮箱:lssjcj@leshan.gov.cn 邮编:614000
一、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