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紧抓不放、严抓不懈。日前,乐山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副县级干部刘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至2024年,刘萍担任乐山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夹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县级干部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其所送高档白酒。刘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军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至2025年,邓军在“五一”、端午等节前,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香烟、白酒、茶叶等礼品,安排下属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发放身边工作人员年终奖。邓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三、峨眉山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兼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徐万彬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月至2024年4月,徐万彬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多次违规使用新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车到外地办理私事,并使用公车加油卡支付相关出行油费。徐万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道柏杨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黄玉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补贴、福利等问题。2015年至2025年,黄玉华在担任高墩子社区、牛咡桥社区、柏杨社区党委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下级、私营企业主等人所送礼金、香烟等礼品;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及违规支付社区干部补贴、慰问金。黄玉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引领,扎实推进“谋实事、务实干、创实绩”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常态化问题发现整改机制,从严抓实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及时提醒纠正各类问题,切实做到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各环节,强化监督执纪,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快查严处,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反“四风”树新风,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积极担当、放手干事,努力创造经得起时间、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