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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宋继俊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4-15

日前,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对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宋继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继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将本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加快评审进度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宋继俊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继俊开除党籍处分;由五通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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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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