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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取消享受的待遇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2-03

日前,经乐山市市中区委批准,市中区纪委监委对市中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王建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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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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