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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原三级调研员刘克军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2-20

日前,经乐山市沙湾区委批准,沙湾区纪委监委对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原三级调研员刘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克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怠于行使职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克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沙湾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沙湾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克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沙湾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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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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