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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沐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3-21

1.沐川县茨竹乡友爱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福光,友爱主任、4组组长罗兴坪套取天保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张福光在分配该村2组天保公益林管护面积时,违规为自己多分配155.12亩,2011年至2017年共套取国家补助资金14450.19元用于个人支出。2011年罗兴坪分配该村4组天保公益林管护面积时,违规为自己多分配243.78亩;2017年6月,罗兴坪主动到乡林业站将个人天保公益林面积调减为185亩后,仍虚报面积74.78亩;2011年至2017年,罗兴坪共套取国家补助资金20239.7元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12月罗兴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予以收缴2019年1月张福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予以收缴。

2.沐川县建和乡下坪村主任童明海套取天保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童明海在分配该村7组天保公益林管护面积时,违规为自己多分配71亩,2011年至2017年共套取国家补助资金6620.75元用于个人支出。童明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童明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予以收缴。

3.沐川县利店镇大坪村4组原组长胡安祥挪用集体天保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胡安祥在分配该组天保公益林管护面积时,将集体管护面积67亩个人名义上报,2012年集体管护面积调整为73亩并上报。2011年至2017年,兑现到胡安祥个人账户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共计6179元。胡安祥在保管上述资金过程中,未缴存镇财政所村社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公私不分,挪用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12月,胡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退赔村集体账户。

4.沐川县幸福乡五宝村5组原组长陈志友套取天保公益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陈志友在分配该组天保公益林管护面积时,将分配后剩余的68亩以个人名义上报。2011年至2017年,陈志友共套取国家补助资金6341元用于个人支出。2019年2月,陈志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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